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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路網路上看到一篇
企業家對職場工作者的看法
寫了很多
其中有項
工作時間長的人不再被視為英雄,反而被看成不懂生命的人。
這真的好矛盾
加班有薪水至少算有收穫
而前老闆對大
當然能加就加拉
不然想被盯死
還有休息假日要多多出外走走
放下你的工作,多接近那些對你很重要的人。
當然不過我要輪班很難配合
這一篇的談論
我都有想過
目前只是想要一邊存錢
一邊將技術給偷到
順邊找工作
目前當個跳板
在那邊老做一些雜事
也太雜了
上班8小時
實際上都10小時以上
沒有加班費
可以要
不過那要變成要天天簽
薪資方面個人覺得還好
對我來說正長的生活時間比較重要
我又沒有要養誰
現在拼死拼活做啥壓
拼個職位麻
那我身體遲早壞掉
已經壞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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